童氏医学教育基金实施细则
日期:2016-10-02
童氏医学教育基金是由童氏医疗机构捐赠设立,旨在奖励考入医学院校的优秀学生,鼓励他们从事医学研究;帮助考入医学院校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,勉励他们笃志求知,自强不息。为了加强对童氏医学教育基金的管理,特制订童氏医学教育基金的实施细则。 一、基金设置: 本基金为用本基金,由奖学和助学两部分组成;基金总额为壹佰万元人民币,分十年使用,即每年十万元(2009年至2018年),用完终止。 二、奖学对象与奖学金: 1、奖学对象:宁海籍高中毕业生被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录取的品学兼优学生。学生本人先申报,并向教育基金会提供相关资料(录取通知书、高考成绩、户籍证明、家庭基本情况)。申报表可在本会网站下载,申报时间截止8月20日。 2、奖学金:第一类:被录取为临床等专业的设一等奖1名,奖金6000元;二等奖2名,奖金各3000元;三等奖10名,奖金各2000元。第二类:被录取为护理、医技专业的设护理4名(大专生至少2名)、医学影像2名、检验1名、药学2名,奖金各2000元。奖金一次性发放。 三、助学对象与助学金: 1、助学对象与条件,生源地属宁海,考入全日制医学院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。 (1)品行良好,成绩优良。 (2)家庭经济困难,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:城镇特困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;家庭遭受天灾人祸,造成生活特别困难。 2、为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回宁海服务于医疗事业,受助学生中毕业后愿回宁海服务医疗事业的可以协商结对助学。 3、助学金的发放办法参照“寒窗基金”实施意见执行。 四、基金发放: 上述奖助学对象均由本基金管理小组参考县招生办高校录取信息,征求高中学校意见后审核确定。每年八月底前举行童氏医学教育基金发放仪式,届时请领导和捐赠者向获奖者和受助学生发放教育基金。 五、管理小组:本基金设立管理小组,由陈焕翠、章菊英、童进、韩昌振、竺兴怀、许平利等六位同志组成,陈焕翠任组长、童进任副组长,负责奖励和助学的具体事务工作(联系电话:65259621)。 六、本实施细则自二0一六年六月起实施。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。 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童氏医学教育基金管理小组 2016年5月28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