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会计职责
日期:2005-10-02
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会计职责
1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各种财经政策、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;
2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设置各种会计帐薄、科目,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;
3、根据年度收支预算,控制资金使用;
4、负责填制和审核收支凭证,监督和抵制一切不符合财经政策和纪律的收支凭证;
5、及时整理财务凭证,每月认真清理好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帐目,及时编制会计报表,季末向秘书处报告本季财务收支情况;
6、建好会计凭证、帐薄表册、财务文件、会计报表等档案、资料分月装订,年终建档,妥善保管,未经批准不得销毁;
7、会计人员调离或因故离职,应将经手会计凭证、帐册、文件资料及未了事项如实移交,并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;移交、接交等人均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字;
8、财政、银行、审计、税务等部门及上级机关检查基金会有关财务情况,需抽查会计资料时,经秘书长同意后,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
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
1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各种财经政策、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;
2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设置各种会计帐薄、科目,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;
3、根据年度收支预算,控制资金使用;
4、负责填制和审核收支凭证,监督和抵制一切不符合财经政策和纪律的收支凭证;
5、及时整理财务凭证,每月认真清理好基金会的财务收支帐目,及时编制会计报表,季末向秘书处报告本季财务收支情况;
6、建好会计凭证、帐薄表册、财务文件、会计报表等档案、资料分月装订,年终建档,妥善保管,未经批准不得销毁;
7、会计人员调离或因故离职,应将经手会计凭证、帐册、文件资料及未了事项如实移交,并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;移交、接交等人均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字;
8、财政、银行、审计、税务等部门及上级机关检查基金会有关财务情况,需抽查会计资料时,经秘书长同意后,会计人员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
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