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程制度

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理事职责

日期:2005-10-02
(一)制定、修改章程
(二)选举、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;
(三)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,包括资金的募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。
(四)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审定;
(五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;
(七)听取、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;
(八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教育基金会
             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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